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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学会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红色法治实践与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论坛在赣州召开
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0:32  点击次数:

本网讯  12月9日,由江西省法学会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会和赣州市法学会主办,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和江西理工大学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中心承办,江西理工大学期刊社与出版中心协办的江西省法学会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红色法治实践与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论坛在江西赣州举行。

江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欧璐出席会议并讲话,赣州市法学会会长邓忠平,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志繁分别致辞。本次论坛吸引了来自重庆大学、西北大学、龙岩学院、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省内外20余所高校、省内10余家县市法学会等100多名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

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钟健生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大会根据《江西省法学会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志繁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他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正确办会方向,加强团队建设、凝聚研究力量,多出成果、扩大学术影响力等三个方面就新一届理事会办会思路作表态发言。

在“红色法治实践与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论坛开幕式上,黄志繁介绍了我校校情、我校法学学科以及红色法治人才培养和红色法治理论研究的基本情况。邓忠平介绍了赣州市在践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的法治实践和成功经验。欧璐在讲话中对中央苏区法制研究会过去五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新一届理事会要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传承“苏区红”,展现新作为,要传承好苏区法治传统,积极投身法治服务实践。论坛开幕式由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项波主持。

论坛上,来自信丰、上犹、兴国、瑞金、会昌、寻乌等地实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就开展的红色法治实践作主旨发言。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锡生,西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部副主任闫强乐,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谢红星教授,南昌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和平,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奇,东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文竹等六位专家围绕“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作主旨报告。

(文/涂子萱  图/法学院供稿  编辑/曹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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